株洲传媒网3月6日讯(记者 廖姗 李蘅洲)近日,交通部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,全国总工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,要求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的劳动关系,合理确定承包费用,每周至少休息一天。这个消息一出,对于咱们株洲4000多名的士司机来说,无疑是个利好,面对着宝贵的每周一天休息,政府部门和广大的的哥的姐又是怎么看的呢?今天上午,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。
市城市客运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介绍,目前尚未收到上级部门的正式通知,而且这项新的规定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工会等部门协商,在短期内难以实现。推行新的规定,简单来说就是出租车公司雇佣司机,给司机提供工资,缴社保费,安排休息休假等福利。对于的士司机每月休息四天的规定,不少的哥也表达了自己的想法。
何师傅开出租车已经好几年了,每天要在车上待上12个小时。何师傅告诉记者,中午饭一般都是随便吃点,为了减少上厕所的次数,会尽量少喝水。这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在透支身体,按照交通部门以往的规定,每10辆出租车要配一名机动司机,保证司机每月都有固定的休息日,但事实上,这种规定往往被司机自行安排的休息时间所打乱,再加上出车公司人员调配紧张而搁置。
据了解,我市共有出租车1955台,从业人者有4000多人,经营模式大致分为两种, 一是整车租赁,即牌照,出租车都由公司提供,司机每个月向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,然后获得经营权,二是合作经营,即车辆是司机自己的,牌照由出租车公司提供,,每个月向 公司提供一定费用,。无论是哪一种模式,出租车公司与司机,都不是劳资关系,而是租赁关系。实施“公车公营”模式后,这种租赁关系将转为劳资关系,司机也就有了自己的休息时间。而这其中涉及的问题很多,实施起来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。 |